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校各級縱向科研項目的管理,保證研究工作的順利開展和經費的有效使用,推動我??茖W技術進步,促進科技人才培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支持教師承擔各級縱向科研項目,鼓勵跨專業、跨學科、跨部門、跨行業聯合及與國內外研究機構合作申請課題和開展科學研究。
第三條我校教師申請與承擔的科研項目,由培訓教研室統一管理。沒有在培訓教研室備案的項目、科研經費未進學??倓湛平y一管理的項目,在科研工作量計算、職稱(務)資格晉升、評優(估)等申報材料中不能作為指標性有效憑據。
第四條學校學術委員會代表學校負責對科研項目評審、結題驗收的學術把關與技術監督??蒲许椖康娜粘9芾砉ぷ饔膳嘤柦萄惺?、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各負其責,協同管理。
第五條本條例適用于學校發展項目、嘉應學院校級項目(以下簡稱校級項目)和各級縱向科研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校級項目申請和評審程序
第六條申請項目應研究方向、目的、意義明確;選題論證依據充分;研究方案和技術路線先進可行;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礎。
第七條校級項目應根據課題性質和成果形式來確定研究時限。以研究報告或論文為主要成果的應用研究、調查研究、決策咨詢研究等,完成時限一般為1~2年;需要一定周期的實驗研究和以專著為主要成果的基礎理論研究一般為2~3年。
第八條每個項目限報一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我校在職教職工或聘任人員且為該項目的主要設計者和研究線路的主要提出者。課題組成員的填報須征得本人同意并由本人在申請書上簽名。
第九條校級項目每人同時最多可主持項目1項和參加項目1項,凡原有校級項目未結題或未按要求結題者,不能作為主持人申報校級項目。
第十條已獲其他渠道資助的項目,不再申報校級項目。
第十一條嘉應學院每年4~5月份,受理當年的校級項目申請,6月份組織評審后公布。
第十二條申請者需填寫《嘉應學院科學研究項目申請書》,在規定的時間報培訓教研室,具體的申報事項以當時的通知為準。
第十三條嘉應學院科研處對所申報的項目進行形式審查后,交嘉應學院學術委員會評審。
第十四條為了鼓勵、扶持中青年教師更快地成長,使中青年教師有更多的鍛煉提高的機會,原則上只允許副高職稱以下的人員申報校級各類項目。學校不再受理副高職稱及以上的人員申報的校級各類項目。
第三章校級項目的管理
第十五條項目獲準立項通知一經下達,項目負責人應按要求認真填寫《嘉應學院科學研究項目合同書》并在一個月內報送培訓教研室。同時認真編制研究工作計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組織力量開展工作,確保計劃的完成。對不提交、不按時提交和不按要求提交項目合同書的,培訓教研室有權撤銷該項目的資助資格。
第十六條科研課題實行項目負責人責任制。項目負責人既享有相應的權利,又負有一定義務。
項目負責人享有以下的權利:
(1)決定課題組成員及其分工;
(2)在學校規定的范圍內決定課題組研究經費、獎金和由課題而獲得的各種合法收入的分配和使用;
(3)提出課題組儀器設備的選型、實驗室改造的設計方案;
(4)決定該課題階段性成果或最終成果的鑒定(評審)、登記、歸檔、申報專利和報獎等事項中主要完成人員的署名,協調與課題有關的論文、專著在發表時的署名。
項目負責人承擔下列責任:
(1)負責課題的提出、總體設計并主持課題的工作;
(2)按時按要求向學?;蛘n題下達部門匯報課題執行情況或提交結題報告以及其他要求提交的資料;
(3)對課題所獲得的知識產權及時進行申報、登記,維護學校的權益;
(4)對課題按計劃完成負完全責任;
(5)對課題組經費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負完全責任;
(6)對課題組實驗室的安全正常運行負連帶的責任;
(7)對課題組成員的科學道德負監督責任,并對科研成果真實性負責。
第十七條培訓教研室負責組織專家或管理人員定期對資助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現場或書面的檢查,凡有以下情況者,培訓教研室有權撤銷該項目的資助資格:
(1)項目申請者在獲得資助后一年內,因出國或其它原因使研究工作不能按合同進行的;
(2)不具備繼續實施條件的;
(3)擅自停止執行或改變研究計劃的;
(4)獲立項者有違反學術道德規范,或弄虛作假騙取資助、結題的;
(5)不按期、按要求填報有關項目年度執行情況報告的;
(6)經費使用70%后,仍未能提交有關中期成果的;
(7)違反國家其他有關的規定。
第十八條項目按計劃執行后,負責人因客觀原因(如出國、重病、工作調動等)一年以上不能參加本項目研究工作,按中途停止處理,并撤銷資助資格。課題組其他人員如有能力繼續完成資助項目研究計劃的,可提出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書面申請,經培訓教研室同意后,可繼續予以資助。凡由于客觀原因而中途停止的項目,負責人一年內不能申請校級項目,由于主觀原因而中途停止的項目,負責人二年內不能申請校級項目。
第十九條項目的驗收可以采取結題、評議或鑒定的方式。資助項目到期后,主持人須在二個月內向培訓教研室提交一份《嘉應學院科學研究項目結題報告書》和有關的成果材料,申請辦理結題手續。因故不能按期結題的應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原因及所需延長的研究時間,經培訓教研室同意后,方可延期結題,但同一課題只能延期一次,時間一般不能超過半年,否則,按未完成項目處理,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第二十條申請結題的最終成果為一項,成果形式限:專著、譯著、研究報告(研究報告必須有使用部門的使用意見)、論文(必須提交三篇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的論文)、工具書、電腦軟件和其它(根據合同書定)。
第二十一條項目完成后,課題組負責人應做好項目有關檔案材料的整理工作,按項目或專題立卷歸檔,辦理好結題手續,以備日后進行深入研究及各種評比、評估工作所需。檔案材料包含紙質和電子材料各一份(電子材料還應包含PDF格式的紙質材料的掃描件)。
第四章各級項目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二條所有科研項目立項后,其到位科研經費報銷由學??倓湛瓢幢巨k法管理,具體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培訓教研室負責。
第二十三條實行項目負責人保證制度。在保證按合同完成項目的前提下,經培訓教研室批準同意,科研經費可按下列情況開支:
(一)學校發展項目和各級縱向科研項目經費的管理:
1、可按項目經費10%的比例提取勞務費。勞務費可以用來支付項目負責人、項目組成員的加班費、參加項目的學生和外聘人員的工資或加班費等,但項目未結項以前,只能提取5%。按本辦法提取的勞務費由獲得勞務費的個人依法納稅。
2、項目研究過程中所產生的燃油費、路橋費、接待費,如果項目主管部門沒有限制,可在研究經費中適當開支。開支比例不超過總經費的10%。
3、可用來支付與項目相關的資料費、辦公費(含復印、打印、上網檢索、查詢、通訊等)、論文版面費、專利申請或維護費、成果鑒定費、學術著作出版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專家咨詢費、國內學術交流有關費用、制做樣機的試制費、加工費,或樣機檢測、樣品檢驗費、實驗室簡易改造費(不含土建、房屋維修、實驗室擴建等)、協作費(需劃撥到外單位協作研究的費用)等。
4、可用來購置項目需要的小型專用設備和非專用設備。
購置小型專用設備:必須是項目申報書或合同書中所列出的,如項目申報書或合同書中未列出,而且購置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設備則需報項目經費下達單位同意或經培訓教研室論證同意后,方可購買。
購置非專用設備:在保證項目完成的情況下,可按下達經費15%的比例購置非專用設備,但購置限額最高為1.5萬元。購置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設備則需報項目經費下達單位同意或經培訓教研室論證同意后,方可購買。
學校鼓勵用項目經費購置科研設備,凡用項目經費購置設備并辦理了學校固定資產登記手續,單臺設備經費在5萬元以上的,學校將退還該設備款額的3%,作為獎勵撥入該項目經費帳戶用于研究工作。
如購置的設備是用來作為樣機的部件或進行破壞性測試等(即不屬于固定資產),經主管部門證明,可予以報銷。設備購置和管理按設備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5、在項目進行期間,經學校主管校領導批準,可用于支付出外調研或參加學術會議的有關費用。報銷標準按照市財政局有關文件執行。
6、預留10%的項目保證金,在項目結項后,方可報帳。
(二)校級科研項目經費的管理:
校級科研項目經費除不能開支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2)項外,可以開支其他項。
第二十四條 結余科研經費的處理:
科研項目如約(按時,按目標、合同)完成,驗收合格后,其節余經費按其來源單位相關的管理規定處理,如果經費來源單位無相應規定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一)各級縱向科研項目經費,節余部分60%由課題組自行支配,40%轉入學??萍颊{研費;
(二)學??蒲许椖拷涃M,節余部分轉入學??蒲薪涃M。
第二十五條對項目因各種原因而中止的,學??蒲许椖繉⑵涫S嘟涃M轉入學??蒲薪涃M中。其他項目按其來源單位相關的管理規定處理,如項目來源單位無相應規定的,則轉入學??萍颊{研費,作為有關課題的前期啟動經費。
第二十六條校級項目按規定足額配給經費(現行標準2000元)。校級項目以外的其他縱向科研項目,學校按下達經費額的比例額外給予配套(國家級:按100%配套;部級:按80%配套;省級:按50%配套;廳級按30%配套,市級按20%配套)。無下達經費額的其他縱向科研項目,以校級項目經費額為基數再按以上比例配套。學校發展項目以及對當地教育、經濟和社會有重大影響或重大貢獻的項目,其配套比例與數額經主管領導同意,可另行確定。
第二十七條所有經費的開支,均需項目負責人簽字后,經培訓教研室和院領導的審批,再到總務科辦理報帳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為了鼓勵科研人員積極申報高水平項目,成功獲得省級(含省教廳重點項目)以上項目的,對課題組給予適當獎勵。
(一)獲得國家級重大招標項目的,給予課題組壹萬伍千(15000.00)元的獎勵;
(二)獲得國家級重點項目(含教育部重大攻關項目)的,給予課題組壹萬(10000.00)元的獎勵;
(三)獲得國家級一般項目(含青年項目)的,給予課題組伍千元(5000.00)的獎勵;
(四)獲得省級(含省教廳重點項目)以上項目的,給予課題組叁千元(3000.00)的獎勵。
第二十九條縱向科研項目優先按來源單位相應的管理辦法執行,如項目來源單位無相應的管理辦法,按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縱向項目的負責人要認真做好項目的研究工作,積極組織力量開展工作,確保計劃的完成。如果不認真開展研究工作,而出現影響學校申報有關縱向項目的,則給予項目負責人全校通報批評,并在兩年內停止受理該課題組人員申報的所有類別課題。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以前本校相關文件中與本辦法不一致的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學校學術委員會授權培訓教研室負責解釋。
嘉應學院梅州師范分院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